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杨耀 | 问询时间: | 2009-08-20 11:14:52 |
咨询标题: | 关于单方面同公司解除合约的工资问题 | ||
咨询内容: | 我是8月3日离职的,8月1日和公司交涉8月3日离职,但是公司经理不签字,8月4日后我没有去上班了因为得赶回老家。8月20号的时候我打电话问工资的问题,经理的答复是按照公司制度来处理,公司制度是旷工三日扣除全部工资,我觉得这样极不合理,还有工作将近一年公司所有的保险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合同签好后公司就拿走了,我们副本都没有!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要回我7月份的工资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8-20 00:00:00 |
回复内容: | 你可以要求发放7月份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合同,否则你可主张双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