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谢烨 | 问询时间: | 2009-08-16 13:05:31 |
咨询标题: | 请求帮助 | ||
咨询内容: | 我的合同是09年7月底到期,月底公司不予续签,让我去下面的一家子公司签约,并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另外,我们是每个月15号发的工资,现在他只给我半个月的工资,理由是我的合同到7月底结束的.同时还有4天的年休说是要8月份才能使用由于合同到7月底所以也无权享受. 我想请问,以上的是否成立?有哪些我能寻求劳动仲裁的帮助,讨回我应得的那份 |
律师: | 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8-17 00:00:00 |
回复内容: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年休假可以享受。 单位说法不正确。 详情可致电李军律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