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顾小姐 | 问询时间: | 2008-07-10 13:13:28 |
咨询标题: | 员工旷工 | ||
咨询内容: | 我公司一员工于今天5月中旬起,没有任何书面请假单便无故旷工,其称身体不好,但无法提供任何病历材料。其旷工期间,我公司由于人手一时无法新招或调动,而使正常销售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对其旷工行为,我公司能否追求其赔偿责任?该如何进行? |
律师: | 俞敏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8-07-10 00:00:00 |
回复内容: | 员工连续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关系;是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要看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