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陈文君 | 问询时间: | 2009-06-13 00:28:29 |
咨询标题: | 上班4个月不签合同不加金! | ||
咨询内容: | 我从今年2月19日开始在徐家汇的一家私企工作,至今就快4个月了,老板不给签合同也不给缴金。找老板谈话,老板总是采取安抚加拖延战术。请问我该向何部门提起申诉?需要提供什么证据?由于公司极其不正规,发工资都是现金形式,无任何工资条等书面凭证,该如何取证??能获得什么赔偿?一旦相应的部门受理并证明我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损害,请问能在多少时限内获得赔偿?若确有需要提起诉讼,但被申请人缺席裁决不按时到庭参加仲裁活动,是否我即使能证明公司的违法情事,却也无可奈何只能作罢?! |
律师: | 钱剑娥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6-15 00:00:00 |
回复内容: | 可向劳动监察部分举报或者向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供考勤卡、工作证、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