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谢建波 | 问询时间: | 2009-05-16 11:42:39 |
咨询标题: | 为工资被公司4人殴打 |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干了1.5个月,签了一个试用期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并没有给我们和合同,扣了我们的合同不给;合同上面有我们的签名和按的手印,但合同上面的时间他们不让我们写,是他们写的(公司的人),他们先给了我们解雇通知单,但不久后又强制性的收回去了,让我们自己辞职; 还有我去公司拿工资,我问人事部的人,我的工资算好了没有,他说你跟我到财务看算好了没有,我和他到了2楼,他敲了门进去了,然后对面冲出来4个人拿着衣服蒙着我的头对我拳打脚踢,打了30分钟,最后我报了110,他们打我的人有4个,我认识2个,知道一个人的名字,他们打我的时候我喊了“打人了,救命”,有人听到了她想上楼被公司的人支走了,110来了,开始他们不承认,最后我知道名字的那个人说是我和他两人的抓扯,我身上有皮外伤,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
律师: | 任济舟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5-16 00:00:00 |
回复内容: | 劳动关系的问题可以申请仲裁。被打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打人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