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答 | |||
咨 询 人: | 笪伟 | 问询时间: | 2009-05-14 07:17:15 |
咨询标题: | 辞职后交接不清,公司以人事档案和劳动手册威胁要将账务对清才可离职,我现想直接走人可以吗? | ||
咨询内容: | 你好: 08年3月起由于公司人员变动,公司将离职的一位员工的工作加在我身上。由于两家客户单位距离市区较远承诺我可以使用公司车辆。08年5月领导以我的驾驶技术不熟练禁止我使用公司车辆,导致我工作难度直接增加。08年8月与我搭档的一位师傅离职,公司未安排接替人员,我只能承担下该人员与我配合的所有工作。08年至今公司相关部门还是按照08年8月之前的工作方法操作工作流程,导致我的工作内容跨部门(我是销售人员,但是要去做采购、配送的事。还要经常解决送错货的问题)。期间发生问题向领导提出,领导一直没有给与解决。我手头的帐务越积越多。09年4月27日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我交接,我也配合。5月4日指派了交接人员,可是到5月7日更换,我再次从头开始交接。接着公司以人事档案和劳动手册威胁一定要将账务对清才可离职。5月13日交接的是位新同事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在工作内容的交接上。下午4点我得知公司又更换了交接人。 现在我对这家公司完全失去信心,不想再交接了。我该怎么做。 |
律师: | 任济舟 >>查看律师简介 | 回答时间: | 2009-05-14 00:00:00 |
回复内容: | 个人意见:如果你在4月27日提出书面辞职,在30后,就可以离开公司。在这期间,应当办理好交接手续。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办理交接,你需要举证。但公司已人事档案和劳动手册相威胁是违法的。如果你离开公司后,公司继续扣押你的人事档案和劳动手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