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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关于公司裁员补偿

已解答

咨 询 人:李德明 问询时间:2009-05-13 09:52:41
咨询标题:关于公司裁员补偿
咨询内容: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及经济补偿的问题,我是2008年7月进入公司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水2500元,补贴1000元,补贴每月需拿1000元发票去财务领钱。2009年1月,我的工资从原有的2800元调整至3912元,就是将原来的1000元补贴算到工资里。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裁员,在多支付本人一个月薪水的栏中,仅是2733元。人事部门解释这个数字是我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而我已经在解除劳动关系书上签字了,如果公司的行为不合理,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谢谢

律师: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5-13 00:00:00
回复内容:合理,签字代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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