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注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我要咨询我要聘请
服务指南
我们的客户
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企业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问题

已解答

咨 询 人:蒋春锋 问询时间:2009-04-20 09:17:52
咨询标题:企业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问题
咨询内容:律师先生 你好: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司机,我们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上六点多上班,接公司员工上班,到晚上七点多送公司员工下班,中间还要公司各部门出去办事用车,周六也是那么多的时间上班,然后公司说为我们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也一直不支付我们加班费,我们也没看到不定时工作制的文件,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还有我们的年休假如果没有休息,公司也给我们作废了。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合理? 谢谢

律师:温明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4-20 00:00:00
回复内容:年休假没休可以主张折现支付,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劳动局审批,否则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律师回答问题,请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