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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王斌 问询时间:2009-03-13 13:25:19
咨询标题:封顶
咨询内容:我是2006年五月进公司的,当时我们公司有这样的加班制度,就是加班封顶,也就是说,如果我公资3400元,那我加班的话, 加到4000千元的话,以后加班就按10元一小时,到5000时,就没有了,多余的时间只能算调休,当时我们在职也不能说什么,现在 公司裁我们了,赔了我们四个月公资,让我们走人,我们就和公司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想问问,我们还能伸请仲裁要回以前加班 封顶的那部分加班公资吗?

律师:李军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3-13 00:00:00
回复内容:可以要求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用。详情可致电63037090,13611714604李军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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