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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咨询律师>> 咨询列表>> 怀孕女工,能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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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人:王琳 问询时间:2009-03-08 19:21:24
咨询标题:怀孕女工,能否仲裁?
咨询内容:公司周五突然通知我不能胜任工作,补偿一个月工资,让我走人,我不同意,并向公司出具了怀孕证明。 现在公司就是给我一万元,让我走人,我工资转正是三千元,我不接受;要么就是让我把老合同拿来,变更,重新签,降低我的工资,我也不同意。 于是公司说你愿意来上班,就上班,但我肯定会扣除你的工资,因为你不能胜任。其实我从进来就是作出纳,合同上写的也是出纳,公司让我做会计的活,我做不来,且前任也没有交接给我,却突然以不胜任为由辞退我。虽然目前我还没有接受公司的安排。 公司趁我在谈话期间,把我的电脑设了密码,删除我的平台权限,并让我交接。导致我无法正常工作。 我不知这样的情况我能去劳动局仲裁不?我能要到什么赔偿?公司合同也不合法,上面没有结束日期。 急~~~

律师:徐智强 >>查看律师简介回答时间:2009-03-08 00:00:00
回复内容:单位在这期间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给你调岗降薪需有法定的理由,否则就违反法律规定。你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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