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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陆仁慧 | 问询时间: | 2009-02-11 10:33:38 |
| 咨询标题: | 责任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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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公司拖欠我一年多的工资,当时并未申请劳动仲裁,其中也因为当时测量测错,劳动合同时间未到就辞职等问题,公司一直拖欠未支付,现在事情都经过一年多了,我一直向公司要工资,公司才要我写当时的情况说明,这个可以写吗?而且说我不写这个他们就不给我解决这件事(其实情况他们都清楚)。我现在要以什么方法解决这件事呢? | ||
|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可以写明当时公司明知你没有测量资质但是仍安排你去测量的情况;对于拖欠的工资,提供你一直在主张的证据,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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