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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小佘 | 问询时间: | 2009-02-09 13:29:39 |
| 咨询标题: | 无辜辞退,拖欠赔偿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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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你好!我在一家货运公司上班,工作时间从2006/08-2008/12,公司在此期间于2007年1月换了一次公司抬头(从原本的志富国际换成了新注册的懿箱国际),2008年11月又犹豫公司领导之间问题把公司一拆为二,而因此我也被调配到新成立的公司里面,可是做了两个月就被通知要解雇,走的时候承诺补偿我二个月工资(其中一个月为年底的双薪),可是公司以种种理由一直推脱说现在没钱,要等他们有钱了在给我承诺的两个月补偿工资,现在已经拖了2个月快了。
另外劳动手册我是于1/16拿到的,拿到我才知道中间2007年1月的三金也没有交,2008/11-12的两个月的金也没有交,但是2008/11-12这部分他们已经以现金方式补给我。 2006/5-2008/2月这段时间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之后到期用人单位也没有再续签过。 像这种情况的话,中间少加的一个月三金,以及拖欠我的两个月工资,要劳动仲裁的话,我能否追讨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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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回被拖欠的三金、四个月的补偿金及11个月的双倍工资。有更多问题可以来本所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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