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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王吴民 | 问询时间: | 2009-01-09 13:54:55 |
| 咨询标题: | 该赔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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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合同还没到期,公司以睡岗,失职,消极待工为有,说违反员工手册,属于甲类过失并解除了合同。但是从入职到现在我根本没见过员工手册,也没有相关培训。在1月6号通只解除合同,7号以不上班了。我想问下能否拿到补尝?还有我是搞维修的,机器坏了,我就去修怎摸能说失职,消及呢。还有我从事有噪音的工作,公司有护具,还要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检查吗?如没有算违法吗? | ||
| 律师姓名: | 徐智强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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