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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李俊成 | 问询时间: | 2008-07-03 3:16:19 |
| 咨询标题: | 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能申请仲裁补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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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于3月份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职务执行总裁,年薪50万元,每月预支付18000元,其余年底支付,现在公司找各种借口要与我解除合同,目前也不安排工作,只是通知我7月15日领完6月份的工资就和公司脱离关系,请问:我现在能立即申请仲裁吗?我能按月请求领回年薪的余额部分吗?我能申请经济补偿吗? | ||
|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应当书面通知单位安排工作,履行劳动合同,单位辞退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具体维权方案可以预约律师面谈。 | ||
|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欢迎携带相关资料预约面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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