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法律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专项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法律风险检测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用工培训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员工手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合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裁员方案设计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服务专线:021-53015070
- 站内公告
-
| >> 返回列表页 |
|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赵豪 | 问询时间: | 2008-12-30 15:27:56 |
| 咨询标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 咨询内容: | 我在单位工作了14年我在合同到期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给我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后来合同到期单位和我终止合同,我又去了仲裁,第一庭只是调解单位律师后来对我说94年之2002年以前是事业单位2002年以后改为企业94年之2002年前面的工龄不算,单位只承认我7年的工龄,可我从94年到2008年一直是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没有变过,我想请问单位这种说法和不和法?事业转企业对我有没有影响?我应该怎么办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 律师姓名: | 徐智强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这种说法不成立,你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你有权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徐智强律师咨询电话:13818801829 |
||
版权所有@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53015070,53023856,53021065,33130535
传真:021-53021065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