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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尹德争 | 问询时间: | 2008-07-02 18:20:19 |
| 咨询标题: | 怎么样要回我们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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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上海一名普通打工者,来自山东。女朋友也是山东来打工的,她在06年10月开始在上海汉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当一名业务员,07年10月底辞职,这期间一直没有签合同。 当初跟老板讲好的,不要底薪,只拿纯利润的45% 超过1W按50%发提成,其它的什么费用都不扣。因为觉得这个约定很简单,又是朋友介绍来的,也没要求签合同。现在从公司辞职了,还有三个月的提成大约19000块钱没有拿到,老板觉得提成很多,又没有合同,现在找借口赖起账来,我们手上证据不足,因为证据是保存在公司里的,听说现在劳动法会要求他们出示证据的,不知道应该怎么个操作法? | ||
|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已过仲裁时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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