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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王敬明 | 问询时间: | 2008-12-11 13:29:10 |
| 咨询标题: | 在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能否直接和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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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律师:你好!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今年6月份,单位拒绝了直接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其理由是:现在上海事业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和单位直接签定劳动合同,而是要同劳务输出公司签定合同,由于当时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所以就按照单位要求和劳务输出公司签定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1、上海市现在有没有明文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有,怎么能找到这样的文件?如果没有,那我该怎么办?可不可以提出重新和单位签定或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吗?辞职以后又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以上问题烦请律师能在百忙中给予解答,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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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单位的做法并不违法;你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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