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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张浩 | 问询时间: | 2008-11-28 14:47:05 |
| 咨询标题: | 劳动维权,追回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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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户口所在地): 甲方根据用工需要,招收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按照《上海市合同条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 劳动合同期限从 2008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15 日止;试用叁月。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如需续签,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办理续订手续。 2 在试用期内,甲方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隐瞒疾病、视力、文化、品德等),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岗位 外贸 。如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时,乙方应当服从。 2 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1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乙方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所需的生产工具以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 乙方在合同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按本市的有关标准执行处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单位工作期间,工作时间和国家规定的有薪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单休制。 第五条 劳动报酬 甲方对乙方工资报酬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试用期内每月工资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 2000.00 元,由甲方在每月20日前发放,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2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思想政治、安全生产、法纪法规教育,积极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 解决合同规定 1 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否则必须负违约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为不超过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总额。 2 甲方为乙方在合同期间出资进行任何技能培训的,且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培训费和误工费按甲方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比例赔偿损失。 3 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1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工单位的要求的; 3.2 由于本人原因发生人为质量事故的; 3.3 不服从分配,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 3.4 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违反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规定的。 4 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4.1 在试用期内; 4.2 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或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条 劳动争议 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 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2 协商不成时,调解委员会调解; 2.3 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时,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九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 第十条 其他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保密条款,乙方保证对甲方的技术文件、销售、财务及管理等机构信息资料,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如有违背,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同时乙方必须对由此为甲方带来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 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度决定。 5 本合同条款如需要修改变更时,应由合同双方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2008 年 6 月 1 日 2008 年 6 月 24 日 这是我公司合同,虽然上面写实行单休制,工资为2000,但是我认为这2000元是不包括周六的上班工资。我们公司规定周六上班,但是不给加班费,现在公司裁员,我下月20号离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签字只有一份,被人事拿走。) 我现在打算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行?如果可行,需要什么证据。 我的邮箱:cathaymanshi@yaho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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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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