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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林章志 | 问询时间: | 2008-11-26 14:53:10 |
| 咨询标题: | 用工单位辞退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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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公司员工手册有规定三班制作息时间,而公司实际工作作息时间却与员工手册规定时间不符,员工手册规定三班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而实际员工工作时间为9小时,我们有同上级领导沟通,但还是被其拒绝.今早我由于上班太累,且在8小时之外的时间在工作台上趴了几分钟,碰巧被经理看到,立马被辞退(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有裁员的打算),明天就要求我去办离职手绪.公司会不会多给一个月工资. | ||
| 律师姓名: | 徐智强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不合理,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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