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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小张 | 问询时间: | 2008-09-29 9:37:51 |
| 咨询标题: | 未签合同被炒,应该赔付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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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于08年4月进入一家小公司工作,除试用期一个月外,基本工资为4000元,并有综合保险。但一直未签合同,虽然催过,但老板以各种理由推延,也未办理综合保险。直至08年9月28日,老板以公司转型,不再需要我为由将我解聘,请问按新颁劳动法,应该赔偿我多少? | ||
|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单位做法违法,首先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其次,未缴综合保险,可以要求补缴;最后,单位将你辞退,还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详情建议来电预约专业律师面谈,委托律师处理。李军律师,13611714604,63037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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