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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邹云 | 问询时间: | 2008-06-27 10:06:39 |
| 咨询标题: | 劳动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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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与某私人单位签订2年的合同,本人因生病住院2个月,出院时,医生证明还没康复至少需要休息6个月,并且需服药,请问这段时间内公司有权开除我吗?是不是要支付我病假工资?(由于某些原因,合同只签了2份,一份在公司手里,一份在劳动局,本人手里没有合同,这有影响吗?)谢谢 | ||
|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生病,享有医疗期,第一年医疗期3个月,没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医疗期满不能上班,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将你辞退,但是需要给补偿。既然劳动局有合同,则不会有太大影响。详情可来电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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