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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何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8-09-04 11:03:54 |
| 咨询标题: | 能否要回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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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是5月份进新时代证券公司的,为公司发展客户,试用期2个月,没有签定劳动合同,6月底公司说我试用不合格,让我自动离职.公司在6月中旬发了5月份的工资,6月份工资应该在7月中旬发的,但是到现在都没发(当月工资在下个月中旬发),多次交涉没结果,公司现在就是跟我拖着不给.请问我的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能要回我的工资么??? | ||
| 律师姓名: | 徐智强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试用期内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员工提出辞职,那么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工资。对于单位拖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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