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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小吕 | 问询时间: | 2008-08-30 18:13:10 |
| 咨询标题: | 这种情况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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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劳权周刊
2008年1月底,经朋友介绍,我进了天津市化工设计院,要求2月份去韩国呆2个月.由于去的时候是年底了,没有给签合同,但年后他们又以出国时间紧为由也没给签.可等我四月出回来后,他们给签的是项目性质的劳动协议,不给交纳四金而且是从3月份开始的,在上海的项目组工作.当时签定的时候,他们给说2月份的工资后面最迟7月份给而且不扣税,当时爱于朋友的面子就那样过了.但2月份的工资现在也没拿到(由于后面工作中有很多不顺心的地方,我就于7月份提出辞职,8月18号离开,8月份的也没有拿到).这种情况应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啊?在上海申请可以么?四金我还能要回来么?我的户口是在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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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可以在上海仲裁,拖欠的工资可以主张,社会保险也可以要求补缴,建议致电63037090,13611714604联系李军律师面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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