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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汪永康 | 问询时间: | 2008-08-23 21:59:07 |
| 咨询标题: | 关于提前一个月辞职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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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请教专家。今年5月22日进公司,试用2月后,7月23日转为正式员工。随着工作展开,发现公司很多问题。决定辞职。在8月18日递交辞职信,预备9月18日前完成辞职。向公司请假一月,领导不批,还说我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项目的损失,要追究赔偿。还说,要在劳动手册上写“辞退”。我更加不愿意为他卖命了。太没意思了。然后,我从8月20日就开始没去公司上班了。不知道我这样做,会不会有问题,到时候,会影响到我离职吗?还有,他说如果不上班,算旷工,要倒扣工资。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吗?拜托专家给予解答。这几天,为了这个问题,一直没睡好,谢谢了! | ||
|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公司的说法是对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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