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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王先生 | 问询时间: | 2008-08-21 13:39:45 |
| 咨询标题: | 关于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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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您好,我的朋友由于与老板发生点口角导致被老板突然解职,今年老板一直没与她签订劳动合同,朋友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几年,请问,能否要求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大概能要求支付多少赔偿金?用何种方式提起申诉比较好?是劳动仲裁还是上法院,需要准备点什么材料,如果在你们这里聘请律师的话,费用大概是多少?望回复,谢谢。 | ||
|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从08年2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对于老板的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不服仲裁的话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律师费要求根据诉讼标的额和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代理的阶段来具体确定;具体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预约面谈。53015070、13331857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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