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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吴阳 | 问询时间: | 2014-11-02 11:33:52 |
| 咨询标题: | 未签订合同,离职要求赔偿双倍公司和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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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私人老板,在公司工作1年半,老板经营不善与另一个老板合并公司。给我商量新的工资。新工资协商结果我非常不满意。所以想离职。但是我要挽回我损失。我想问下没有签订合同是否可以陪我双倍的工资以及没有交的公积金(我是上海人)。我是销售底薪2000,但实际工资不止这些。赔偿的话按哪个为准。还有如果申请仲裁对于以后找别的工作是否会有影响,谢谢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双倍工资通常以底薪为计算基数,提成部分较难主张;公积金问题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申请劳动仲裁对你以后工作没有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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