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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杜淑慧 | 问询时间: | 2014-08-29 12:43:47 |
| 咨询标题: | 用人单位赔偿工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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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用人单位在使用期结束后没有与我签订正式合同,使用期过了一个多月,通知我不要上班了,请问: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我当月工资,并赔偿我。我想知道,赔偿部分是工资总额?还是只赔偿基本工资?应包括用人单位的岗位津贴,工龄津贴等吗?比如我的工资总额是5000元,但是,工资构成里面基本工资是1680元,其余是各种津贴。请问赔偿部分的工资是指赔偿基本工资 还是,赔偿我的全部工资?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按照你的全部工资计算赔偿金,但是加班费不计算在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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