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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管春桦 | 问询时间: | 2013-05-03 0:28:06 |
| 咨询标题: | 关于非正规就业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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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现在的单位是国有企业,我在这里工作六年了,一直从事统计的工作,与单位其他正式员工的工作内容一样,但是我签订的是非正规就业合同,六年里非正规就业的组织换了三个抬头,但是我的工作内容和岗位没有变过.这六年里,前三年单位帮我缴的是外地人综合保险,近三年改缴外地人农业户的最低社保,但是我户口是非农业户,六年里也没有年休假,奖金,福利都减半,最近我听说单位这样是不合法的,我可以要求单位帮我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吗?我还想让公司赔偿我过去六年的损失,这些都有法律依据吗?我本来想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听说非正规就业不受保护,所以想直接上法院诉讼,想请律师,这可行吗?盼解答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既然是国企,应该不属于非正规就业组织;具体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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