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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熊爱军 | 问询时间: | 2013-03-13 13:13:58 |
| 咨询标题: | 劳动合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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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你好,我是上海三一科技公司员工,已在公司有近六年的工龄。在去年9 月份我已随公司一起搬迁到浙江湖州工作,也与公司签订了搬迁协议,也就是愿意到湖州工作,但合同还是之前上海的合同,现在公司未经我同意将我们的工资结算方式由之前的计时改为计件工资制,这样我的月收入相比少了很多,请问我能否要求跟公司终止合同,并得到相应的工龄赔偿?若起诉公司有胜诉把握我想找您为代理律师,我的电话在:1891757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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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可以以公司擅自降低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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