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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柳春来 | 问询时间: | 2012-09-19 1:26:38 |
| 咨询标题: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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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20120520面试上海市安亭镇昌吉路219号2楼凌飞网吧,收银员。面试老板说 工资每月2000包吃住 第一个月扣押500,扣押的500元做满3个月就发给我。可是我到现在20120918都没有把那个押金给我。 上班时间是每天12小时没有休假。 我这个月月初就跟老板说我要辞职。他以招不到人为由。一直不让我退职。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即可,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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