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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曹 | 问询时间: | 2012-07-11 22:17:08 |
| 咨询标题: | 离职后的工资缴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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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本人由2012年5月22日向上海某设计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于6月22号正式离职,后六月底收到“退工单”。到现在7月11日未收到6月工资,公司也未缴纳5,6月公积金,另本人劳动手册也在公司未拿走。向公司负责人交涉,该负责人一直推脱。想咨询若是仲裁是否要分两步 劳动仲裁和公积金中心? 具体如何做?本人要准备什么证据? 谢谢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对于未付的6月份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缴公积金应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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