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法律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专项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法律风险检测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用工培训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员工手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合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裁员方案设计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服务专线:021-53015070
- 站内公告
-
| >> 返回列表页 |
|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金林兴 | 问询时间: | 2012-07-05 17:30:08 |
| 咨询标题: | 补偿金问题 |
||
| 咨询内容: | 钱律师您好!当时一个员工不愿意去东湖上班,单位给他一万多元补偿金。我们愿意去的人没有书面约定,领导帮我们开会说还是一家人,工作地址,岗位,待遇都不变,我们员工都听到这话。实际上我已经连续工作了16年。工行连续11年,东湖连续4年。请问能帮忙要到工行11年补偿金吗?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最关键现在是东湖以合同到期终止为由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就算你的工龄连续计算,合同到期终止的补偿金也是从08年1月1日才开始计算的。不过你可以申请仲裁试试,要是工行能接受调解最好。 | ||
版权所有@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53015070,53023856,53021065,33130535
传真:021-53021065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