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法律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专项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法律风险检测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用工培训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员工手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合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裁员方案设计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服务专线:021-53015070
- 站内公告
-
| >> 返回列表页 |
|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汪小姐 | 问询时间: | 2012-03-24 23:09:38 |
| 咨询标题: | 店长有权利在无任何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对员工实行变岗变薪么? |
||
| 咨询内容: | 我是上海一家3C连锁卖场的销售员,在卖场某部门的销售岗位工作了近3年,3月初该卖场换了新店长,在无任何理由证明本人不能胜任此部门工作的前提下,未经本人同意和协商的情况下以工作需要为由把我从原部门换去一个我不熟悉并且并不能胜任此部门销售工作的部门,最气愤的是,异动手续未经本人签字就跑完所有程序,练连销售账号都改到那个部门,对此我很不能理解,因为在原部门我销售能力很强,基本底薪+绩效考核每月3000元左右,(可以拉工资卡前12个月取证)而让我转去的那个部门销售员基本吃低保,因为提成很少,而且加金也是从提成中扣除,这样一来,工资减少了一半多,变相的降了薪,我觉得很无助,在和店长沟通无果后想求助人事部,人事说店长决定的,异动手续上头都签字审核过了,我说我并没有签字本人并不同意而且没和我协商过,人事把责任推店长身上,店长说我不合群,鼓动一些员工说我人际关系差,还说店长在卖场最大,今天想让你异动过去就过去,心情好了想让你异动回来就回来,而且作为一个店长竟然说出不服从安排让全卖场员工来搞我,不让我做任何销售这种类似的话,这几天我心态很不好,也没怎么睡,我觉得自己并没在工作岗位中犯过重大错误,并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请问,店长有权利这么对待员工么? | ||
| 律师姓名: | 陈新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首先确认店长无权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变相降低员工薪水,店长更无权用无赖的手法对待你。
第二,即便退一步,用人单位在行驶用工自主权,也应当证明调岗的合理性,如果是因为员工不胜任工作的调岗,需要有员工不胜任工作的证据 第三,人事经理的说法没有道理,即便是异动手续上头都签字审核过了,但劳动合同的订立属于双方合意行为,如果需要变更,原则上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上头审批签字不代表你签字认可。 |
||
版权所有@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53015070,53023856,53021065,33130535
传真:021-53021065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