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法律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专项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法律风险检测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用工培训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员工手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合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裁员方案设计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服务专线:021-53015070
- 站内公告
-
| >> 返回列表页 |
|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赵强 | 问询时间: | 2012-03-21 23:52:15 |
| 咨询标题: | 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 |
||
| 咨询内容: | 单位里突然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要我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并商谈经济补偿。我以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去公司办理离职,并准备进行劳动仲裁。请问,在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前,我还算在职吗?工资怎么算呢?在离职书上我不签字的话,单位是否还是可以一刀切,算我离职了呢?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对于违法解除,你可以选择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若选择赔偿金不能要求支付打官司期间的工资,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恢复期间的工资。 | ||
版权所有@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53015070,53023856,53021065,33130535
传真:021-53021065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