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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宋育庆 | 问询时间: | 2012-02-13 20:02:57 |
| 咨询标题: | 劳动合同的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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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于2009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15日同现公司连续签订了二个劳动合同且无过错,现已逾期二月未签。现要求我同第三方人事中介签订合同,不然将遭辞退。我不要赔偿金,我想继续做下去的。问: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如公司硬要这样做,我该怎么办?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原来合同到期后已经逾期两个月未签,你和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若公司在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的情况下要辞退你,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你既然想做下去,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恢复期间的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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