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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刘家保 | 问询时间: | 2011-06-24 11:49:29 |
| 咨询标题: | 公司第二年没有和我签订用工合同,我可以要补偿吗 |
||
| 咨询内容: | 我2009年6月上班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也没给我,2010年没有签合同.工资发到2011年2月,到现在不发了,我现在已不上班了。公司没有给我办退工手续。也没给我交保险,我想问能否要求赔偿?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2010年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你若是以公司没给你缴纳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的,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及时为你办理退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未及时办理退工的损失。具体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预约面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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