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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赵梦萍 | 问询时间: | 2011-04-15 20:27:00 |
| 咨询标题: | 公司以牵强的理由要求我停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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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是一个销售人员,工作性质是长期在外与客户沟通,谈成合同创造效益。新上任的主任认为我不称职,但没有具体的证明,就要求我停职并未出示书面证明,我在上海工作,但是与深圳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在司工作3年,同时获得1年优秀员工2年优秀经理。这种情况下我能做什么?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你不称职的书面证明,否则你可以拒绝停职;若公司因此扣发或者减发你的工资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建议你当面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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