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年法律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专项顾问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法律风险检测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用工培训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员工手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劳动合同制定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 裁员方案设计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服务专线:021-53015070
- 站内公告
-
| >> 返回列表页 |
|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胡春燕 | 问询时间: | 2008-07-27 19:55:06 |
| 咨询标题: | 工伤? |
||
| 咨询内容: | 我老公2008年5月16日在青浦区华新镇一家大型企业厂院内的建筑厂房的工地上做事时从其搭的架子上摔下摔伤。包工头支付了住院及手术医疗费。误工费他说让找上面的大包工头。大包工头说包给小包了,不管他的事。现在他们互相推委。问:1,是否可依工伤办理?2,有向此工地上带班人拿工钱时做的录音证明,可否证明与上面的主体存在事实劳动关系?3,如果算工伤,上面的主体找谁?因为该建筑物是该企业把此地皮出租给承建该建筑物的大包工头了,即私人。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中能给予答复! |
||
|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至于与谁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要看工资是谁支付。具体建议当面。 | ||
版权所有@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53015070,53023856,53021065,33130535
传真:021-53021065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59号友谊时代大厦1102室(靠近雅安路)
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