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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小慧 | 问询时间: | 2008-07-24 16:14:42 |
| 咨询标题: | 关于手机卡是否归还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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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在公司上班已经一年半了,我是做业务的,所以客户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薪资问题向工资提出辞职。08年的工资到现在一分也没结,因为当初进来是有亲戚介绍的,去年一年的工资也是年底才结的(公司是提供包吃包住的,路费手机费都报销)。现在辞职,公司要求交出手机卡,而且没有签合同,当时说的待遇都是口头上说的,现在要耍赖了,还有当初买手机卡的钱也是公司出的。我能留下我的手机卡,要回我的工资吗?我该怎么办? | ||
|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工资应该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你有权要回你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08年2月开始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至于待遇问题,口头约定很难举证,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来证明;手机卡若没有特别约定,应该归还给公司。具体建议携带相关资料预约当面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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