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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干华 | 问询时间: | 2008-07-22 15:35:30 |
| 咨询标题: | 关于公司拖欠员工半年奖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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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们公司规定在每年的2月份和10月份下发一次员工的半年奖,此奖是从员工每月工资里的35%左右扣除的。比如08年2月下发的是07年7月到12月的半年奖。但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下发。而本人要与08年7月24号辞职。但是现在由于公司延误发钱时间,而按人事部的说法是离职人员是没有的。 请问我是否有权拿到07年的半年奖以及08年的1月-6月的半年奖呢? | ||
| 律师姓名: | 俞敏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若能证明半年奖就是员工工资的35%的扣除或者能证明公司应在2月份和10月份发奖的规定,你有权主张属于你的半年奖,具体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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