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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张莉 | 问询时间: | 2010-09-05 0:02:53 |
| 咨询标题: | 兄弟财产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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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父母共有子女3个(大哥 二哥 三弟),大哥无子女,三弟已结婚生子,父母与大哥、三弟共住一房,父母亡后,该房户主改为大哥、三弟两人共有,且父母亡后,二哥已与整个家庭断绝往来,未曾对大哥进行赡养,现若大哥亡,其与二弟共同居住的一房将如何分配?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若该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或者是大哥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按照法定继承。 | ||
|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由两兄弟继承。尽赡养义务多的,可以多分。 | ||
|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应尽早起诉分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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