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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陈梅 | 问询时间: | 2010-05-22 10:09:38 |
| 咨询标题: | 这样的要求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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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是在一家私企做业务的,没有与老板签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工作了11个月,因为在公司没有发展前途,想辞职自己创业,在辞职时因尊重老板将实情相告希望能得到老板的祝福,无料,老板娘大为不悦,和老板一起要求我:一年之内不能做与公司相同的产品,并要求我在协议上签字,(暂时还没签)说如果不签将不会将工资和两个月提成结算,还以恶语相击,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如果单位要和你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给予你竞业补偿;不给你工资和提成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支付双倍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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