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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郑玉弟 | 问询时间: | 2008-07-19 6:41:37 |
| 咨询标题: | 算不算严重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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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一个工作小组丢了一样工具,所有组员都拿出了一定的钱做了赔偿。事情已经解决。
为业主写了“由于下水道堵塞引起地板变形”的证明材料。 借用了单位的东西,第二天就归还了。借用的时候跟单位领导打过招呼并且同意,而且在记事板上记录过。 公司以这三件事为由,说我严重违纪。这三件事算是严重违纪吗?公司可以以此为接口开除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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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简单的说,严重违纪情况下,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且不给补偿,但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还需满足很多条件,关键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李军律师,021-63037090,13611714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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