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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陈昕 | 问询时间: | 2010-04-30 18:17:11 |
| 咨询标题: | 这样的公司我能不能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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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底薪老板想给多少就打多少一般在1500也有的时候有2000但合同上没有注明底薪多少。而且所有国定假日都只发100块做为加班工资。应为我们工资是计件加底薪的工作制度,最近效益不好一般都是税后2500左右。去年12月还让我连上一个月班也没有加班工资,我的工作时间是早上9点半到下午5点半。我能提供当月工资条,上面加班一栏出勤加班和加班金额是空着的.还有就是我拷贝了单位统计出勤和计件的电子文档和工作证。还有在公司6年没有休过年假公司也从来不给年假不休息的补贴。这些能不能做为我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的依据呢?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提供加班的证据,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公司不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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