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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扬扬 | 问询时间: | 2010-01-29 20:24:30 |
| 咨询标题: | 协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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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你好,我们单位因为动迁,要和员工进行协解。其中有一项再就业补助,根据自己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来计算补助的金额,最高是120个月的补助。但是规定了从事高温,有毒有害的女职工最高只能享受21个月的补助,比如我还有73个月退休却也只能享受21个月的补助,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若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按照实际工龄来计算补偿金,对于你公司的协商解除方式,若不低于法律的规定,并不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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