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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宋立 | 问询时间: | 2010-01-13 15:59:22 |
| 咨询标题: | 无法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有否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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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我2001年开始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合同都是每年签一次的,2008年签过一年的合同,2009年也签了一年的合同,去年2009年
12月31日合同到期,我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说今年2010年6月份公司将会结束了,没办法和我签合同,请问这样做 对吗,满足签无固定合同的条件却因为公司的原因无法签合同,能否得到公司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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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温明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满十年可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你公司若10年6月结束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应支付你根据你工龄计算的补偿金大概10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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