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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郑凌 | 问询时间: | 2010-01-07 22:16:53 |
| 咨询标题: | 劳动补偿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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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在一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之前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08年签两年到期后公司无任何理由并单方面以短信形式告知解除合同 | ||
| 律师姓名: | 诸东华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你说你已经连续工作十年,因为没签合同,你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如果无法证明,那么这种情况你难以主张公司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不合法。这时可能的问题是,单位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合同到期不再延续。 | ||
|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解除你,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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