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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曾先 | 问询时间: | 2009-11-09 20:32:53 |
| 咨询标题: | 合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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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咨 询 人: 曾先 问询时间: 2009-11-7 20:26:12
咨询标题: 晚签合同有无赔偿 咨询内容: 2007年12月24日进入公司。一直拖到2008年5月10日左右才签合同。但是我们签的是当日日期,过后几天又发回叫我们签入职日期。当时还附带签了不追究公司责任的东西。当时有一个同事不签辞职,告上劳动冲裁获胜,赔偿了3个月。现在想问问我们等人还有没有上诉权利和多大的胜算 律师姓名: 钱剑娥 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 回复解答: 就算你现在有证据证明是公司晚签合同,也已经超过了1年的仲裁时效。 我还想问问我是今年12月合同到期,不是没拿到退工单不能申请冲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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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钱剑娥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晚签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08年2月至5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申请仲裁和是否拿到退工单无关;关键是你的请求已经超过了时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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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经“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同意 不得转载本网站所有信息 沪ICP备08001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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