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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朱娟 | 问询时间: | 2009-10-11 13:55:56 |
| 咨询标题: | 孕期6个月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或降薪至1000元继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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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一年的劳动合同在07.06.30终止.之后没有续约过,从事出纳与后勤工作.今年4月怀孕,现已6个多月,工作已略显疲态.国庆节前公司老总找我谈话要求我自动离职或降薪至1000元继续工作.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
还有产检期间,医生建议在家休息,可开最长一星期的病假单,请问我的情况最长病假可休多久?如果公司老总不批准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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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 | 温明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公司做法违法,孕期女员工,公司不应降低工资待遇和随意调岗。主动辞职没有补偿。你有权享受医疗期,需要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单位没有不批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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