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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答 | |||
| 咨 询 人: | 陈飞 | 问询时间: | 2009-09-12 14:21:19 |
| 咨询标题: | 我国对外企单位和(外地职工)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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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 福利,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需要用书面形式吗,需要在为其工作多长时间辞职生效,如果被用人单位辞退,有没有相关赔偿/ | ||
| 律师姓名: | 李军 | 联系方式: | 详细信息 |
| 回复解答: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没有对外企单位、内资企业;外地员工、本地员工作区分,一视同仁。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辞职应当提前30日书面提出;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期满即可离职; 被用人单位辞退,是否有补偿,要看解除是否合法。 可以致电李军律师当面详细咨询。13611714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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